“劍”“盾”交鳴,祛邪扶正,激濁揚清,既充分體現(xiàn)“用最堅決的態(tài)度、最果斷的措施刷新吏治”,也印證了“及時解決影響黨的創(chuàng)造力、凝聚力、戰(zhàn)斗力的問題,認真醫(yī)治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病癥,堅決祛除滋生在黨的健康肌體上的毒瘤”——我們黨不僅在說、更是在做。
小智治事,中智治人,大智立法。
在中國共產(chǎn)黨成立94周年之際,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巡視工作條例(修訂稿)》《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(guī)定(試行)》。黨的制度建設邁出具有歷史意義的步伐,“破”“立”結合,既凸顯“大智”,又體現(xiàn)“大治”。
完善巡視工作條例,讓巡視“利劍”發(fā)揮“震懾、遏制和治本”的創(chuàng)新實踐上升固化為制度成果;推進領導干部“能上能下”,讓治吏“堅盾”保證“能者上、庸者 下、劣者汰”——綜觀“條例”和“規(guī)定”,均是從全面從嚴治黨出發(fā),把中央要求、群眾期盼、實際需要、新鮮經(jīng)驗結合起來,加強管黨治黨法規(guī)制度建設,做到依規(guī)治黨、有章可循。
長期以來,我們的干部隊伍存在“只能上不能下”的問題。在選人用人上,干部只要沒有“犯嚴重錯誤”,就可以步步升遷,就算是蠅營狗茍、得過且過,也很難讓 他“下課”。在干部監(jiān)督上,相當一部分黨組織習慣于把防線只設置在反對腐敗上,認為只要干部沒有腐敗問題,其他問題就都可忽略不計。有的干部也認為,自己沒有腐敗問題就行了,其他問題都不在話下,沒有什么可怕的。由此,一些領導干部養(yǎng)成了按部就班熬級別、不比能力比資歷、信奉中庸哲學、崇尚“無過即功”的 為官之道,“尸位素餐、碌碌無為”的庸官有之,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”的懶官有之,“不信馬列信鬼神”的昏官有之,“人不為己天誅地滅”的劣官有之,有的人甚至到了肆無忌憚、膽大妄為的地步!
黨的十八大以來,在正風肅紀、反腐懲貪的高壓之下,部分干部哇哇大叫,有人覺得“為官不易”了,有人說“官不聊生”了。甚至,有人干脆來個“軟抵抗”——現(xiàn)在管得這樣緊,就不要作為了,利不關己,能等則等、能拖則拖、能推則推。
諸如上述政治上不守規(guī)矩、廉潔上不干不凈、工作上沒有作為、作風上漂浮虛躁的領導干部,用老百姓的話說“成事不足,敗事有余”,而這正是《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(guī)定(試行)》要求“堅決進行組織調(diào)整”的對象。
為實現(xiàn)“兩個一百年”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“四個全面”的戰(zhàn)略布局。政治路線確定之后,干部就是決定因素。如果不著力解決為官不正、為官不為、為官亂為等問題,他們必然肆意搗亂、到處掣肘,讓那些想干事的干部難有“用武之地”。長此以往,“四個全面”誰來落實?“兩個一百年”誰可托付?沒有一大批敢于涉險灘、敢啃硬骨頭、敢挑百斤擔的“改革促進派”,再好的藍圖也會淪為“空中樓閣”。
也因此,黨心民意都強烈呼吁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。而從中央首次就“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”出臺專項規(guī)定不難看出,通過激勵、獎懲、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,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(huán)境,正在成為全面從嚴治黨、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內(nèi)容和舉措?!巴七M干部能上能下,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”,對于舊的干部選拔機制無疑是一種“倒逼”,有利于從根子上解決干部隊伍中長期存在的“干和不干一個樣”、“干多干少一個樣”、“干好干壞一個樣”等痼疾,把那些不合格的干 部調(diào)整下來。
“劍”“盾”交鳴,祛邪扶正,激濁揚清,既充分體現(xiàn)“用最堅決的態(tài)度、最果斷的措施刷新吏治”,也印證了“及時解決影響黨的創(chuàng)造力、凝聚力、戰(zhàn)斗力的問題,認真醫(yī)治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病癥,堅決祛除滋生在黨的健康肌體上的毒瘤”——我們黨不僅在說、更是在做。